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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两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如何与教师资格考试衔接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3 10:31:13 阅读:966

持有省“两学”合格证的人员,可按程序在省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以福建省为例,已取得省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考试合格证的人员,应在2016年底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面试,面试合格的由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给合格证(有效期2年)。

持有省“两学”合格证和有效的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人员,可按程序在我省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两学”合格证书2019年1月1日起失效。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最后一次“两学”考试,重点面向已取得单科合格证的人员。2015年起,省不再组织“两学”考试,也不再对“两学”单科合格人员进行补考。

扩展资料:

教师资格考试衔接的相关要求规定:

1、2015年起,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受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不再开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其他认定程序不变。

2、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其考试科目一致。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

3、申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各设区市考区参加笔试,面试工作由省里统一组织实施,其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测试纳入面试环节考察。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师范学院-福建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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