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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职业资格证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05:13:57 阅读:447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旨在评估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工作的人员的专业技能与知识。此资格认证分为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通过考试的初级资格证书作为从事出版专业岗位工作的上岗证,符合条件者可被聘任为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中级资格作为从事出版专业某些关键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符合条件者可被聘任为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2001年8月,人事部与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标志着国家正式启动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该考试由人事部和新闻出版总署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新闻出版总署人事教育司的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则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通常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报考条件包括: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博士学位;以及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对于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出版专业基础知识》科目。初级和中级考试均设2个科目,具体是《出版专业基础知识》《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

通过考试的考生,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盖有人事部与新闻出版总署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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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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