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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入户调查通过后,下一步是什么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7 22:02:01 阅读:751

办低保的程序如下:

1、首先是提出申请。由户主通过村民委员会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提供证明材料。

2、然后是初审。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组织村民代表开展民主评议,并对申报对象的家庭情况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在村公示3到5天,然后指导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批表》,再把全部材料报乡镇人民政府。

3、再者就是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校验材料齐全后,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对象,然后再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第二榜公示3到5天。4、最后需要等待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上报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入户核查,复审,进行依法审批。审批后公示与发放:民政部门将审批结果,交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居)委会,在公示栏再次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在评议结果公示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批准享受低保待遇时间,家庭年领取低保金数额等)。无异议的,民政部门发给低保证及低保金领取卡,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实行按季度银行化发放低保金;有异议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情况报告民政部门,并对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重新审核。民政部门根据重新审核情况,再次执行审批程序,必要时,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评估或聘请专业调查单位协助进行调查评估。

低保入户调查通过后,接下来就让你家享受低保待遇。但这是基层政府的一个过程,还需要县(市)民政部门审核批准。总之,这是好的预兆。

初审:调查核实: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公示期为7天。

审核: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或街道办事处接到居(村)委会上报的材料后,按规定严格审核,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区民政部门审批。

审批:区民政部门对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确保保障金额;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再次张榜:镇人民政府民政办或街道办事处授权的居(村)委会接到区民政局批准的拟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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