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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1:58:32 阅读:569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质量、安全卫生、考试违纪等事故,未受到行政部门的通报批评、处分。.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办学规定,法人治理结构与办学机制合法合规,坚持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助学思想端正,社会信誉良好。

4. 严格贯彻自学考试有关社会助学的政策和规定,严格遵守“教考职责分离”原则,******宣传内容真实合法,无使用盗版教材、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5.具有与助学规模、助学服务内容和助学形式相适应的办学资金、助学场所、教学实验设施、图书资料以及生活文卫等设施设备,有稳定、可靠的助学经费来源。

6. 有健全的教务管理、学习者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7. 具有相对稳定的与助学专业和学习者人数相适应的师资队伍,任课教师具有国家规定的任教资格。

8. 遵循自学考试教育规律,有健全的助学计划,助学效果良好。

9. 注重提高学习者综合素质,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学习者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风考纪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0. 配合省考办做好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设有专门的服务指导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学习者******自学考试咨询、学习材料供应、考试报名等服务支持。

11. 重视学习者职业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培养,积极为学习者广泛开辟就业渠道,做好自学考试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12. 有整洁安全的助学环境和健康优良的学习氛围。

第三条 设立以网络助学为主体的学习服务中心,其设置标准参照第二条。

第四条 为科学有效地设立学习服务中心,本着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对学习服务中心制订资格认证指标体系。“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资格认证指标体系由全国考办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习服务中心”资格认证指标体系由省考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三、学习服务中心设置程序

第五条 学习服务中心通过认证方可设立。认证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条件的社会助学组织,须向所属省考办申请,填写学习服务中心申请审批表,交验有关材料,并提交自评报告。

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习服务中心”由省考办审核和认证,报全国考办备案。“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由省考办负责初审及推荐,由全国考办最终批准和认证。

第七条 省考办或全国考办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和评核。

第八条 对符合条件的助学组织,分别由省考办或全国考办予以命名,授予统一证书和牌匾,并向社会公布。

四、学习服务中心的管理

第九条 在全国考办的指导下,省考办每年对学习服务中心实施年度审核和检查(

第十条 “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的年审内容和办法由全国考办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习服务中心”的年审内容和办法由省考办制定。

第十一条 各省考办要重视学习服务中心的建设,加强对学习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指导、监督与管理,落实人员,明确职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支持措施,为学习服务中心的发展创造条件。

五、附 则

第十二条 各省考办可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全国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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