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消防安全投诉找哪个部门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3:11:24 阅读:716

一.如果公司消防不合格,劳动者可以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各县区都设有消防大队,举报电话119。也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还可以向就近的政府乡镇机关或者街道办事处举报。举报时,应尽量提供证据。

二.可以拨打96119电话投诉。可受理的火灾隐患范围,主要有以下12种:

1.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的;

6.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7.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8. 在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期间,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的;

9.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的;

10. 建设工程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

11. 未经消防行政许可,建设工程擅自施工或投用,公众聚集场所擅自开业使用的;

12. 其他火灾隐患和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127/1/81306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