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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申请贫困生还需要盖章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23:01:40 阅读:261

村介绍信,介绍信就是说明一下自己家里的具体情况,盖上村里的章,然后再去当地的办事处盖章,再去镇上我记得好像是民政局再盖一个章一共。一共两个章,老师会给你一个表,你拿着拿个表去盖章就可以。

【拓展资料】

因为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 号)其中有一条: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其贫困生的标准是如此:(一)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二)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四)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 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申请方法:(一)提前告知。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二)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综合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认定申请表应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样表)》,由省级相关部门、中央部属高校结合实际,自行制定。(三)学校认定。学校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资助档次。 学校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四)结果公示。学校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档次,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五)建档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技工院校按要求录入技工院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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