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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公共建筑 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是否可共用前室 急急急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2:45:15 阅读:809

依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6.3.3.2可以合用前室 不小于 10m2

一定要做好高层公共建筑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间的设计 ,安排好合理的位置 ,这是防火、排烟、疏散、抢救不可缺少的部分 ,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a1竖井自然排烟通风方式 :在单用或合用的前室内设两道竖井 ,其一是自然排烟竖井 ,其二是自然送风竖井。排烟竖井的截面积 ,单用前室不小于 6m2 ,合用前室不小于 10m2 ;排烟口的面积 ,单用前室不小于 4m2 ,合用前室不小于 6m2。排烟口的位置要接近每个楼层的顶棚处 ,而且排烟口宽度最好不小于疏散门的宽度。自然送风竖井的截面积 ,单用前室不小于 2m2 ,合用前室不小于 3m2 ;通风口面积 ,单用前室不小于 1m2 ,合用前室不小于 115m2。而通风口的位置接近于每层楼房的地板位置采用这种形式当火灾发生时 ,烟气流动到前室后 ,烟气随着排烟竖井道排走 ,扩散到大气中去 ,同时进风竖井道补送风到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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