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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文职都干什么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00:18:42 阅读:454

公安文职人员是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日常事务、文件起草等责职的公安机关的非公安民警类、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

公安文职的工作一般是公安文秘工作与公安内勤工作的统一与组合,也就是说公安文职既负责公安文秘的工作,也负责公安内勤的工作,大多数公安文职人员在派出所负责内勤相关工作,也有的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各机关、业务大队等单位从事各单位内勤工作或从事单位非执法岗位工作,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公安文职人员岗位一般可分为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行政事务三大类。

1、技术保障类

技术保障类岗位主要从事科技含量较高的技术服务、设备维护工作,对工作人员有一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

2、辅助管理类

辅助管理类岗位主要从事对人、财、物的管理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3、行政事务类

行政事务类岗位主要从事设备操作、接待咨询等事务性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有较为熟练的操作技能。

公安文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部分岗位(110接线、船艇驾驶、船艇轮机、软件研发员、系统分析师)学历适当调整;

6、xxxx年x月以后出生,其中部分岗位(110接线、船艇驾驶、船艇轮机、系统分析师)年龄适当调整;

7、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船艇驾驶、船艇轮机、软件研发员、系统分析师岗位除外),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报考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等

法律依据

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泉州公安文职人员日常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六条 文职人员与泉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凭政治部开具的《介绍信》,按规定时间到相应部门报到。  

第七条 在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内,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文职人员进行考核。  

第八条 合同期间文职人员需岗位调整的,由政治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第九条 文职人员合同期满,经公安机关考评合格并同意续聘的,由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期满文职人员不愿续聘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中心。

第十条 文职人员离职的,应提前30日书面报告,填写《离职审批表》,并按规定及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 文职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参加党团、工会组织活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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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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