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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工资和年休假工资怎么做会计分录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7 14:33:32 阅读:392

带薪休假的会计核算

  (一)非累积带薪休假

  由于非累积带薪休假不存在递延性,权利和义务不能结转下期,也就不存在未来某笔支出与当期职工的权利有关联,所以无须在年末将其作为一项负债处理。若非累积带薪休假的权利人在获得权利的当年就行使该项权利,如某职工享受婚假,只需在实际发生的当期计提应付职工薪酬时一并处理。若企业对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权利进行现金补偿,则应先确认一笔负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休假”科目,再实际支付。

  [例1]A公司的带薪休假制度规定,职工放弃非累积带薪休假,补偿休假期间平均工资的3倍,2008年3月办公室李某放弃婚假7天,职工平均日工资为100元。

  A公司应在2008年3月末进行以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 210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休假 2100

  实际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休假 2100

  贷:银行存款 2100

  (二)既定累积带薪休假

  既定积累带薪休假可以结转下期,并且职工离开时,企业必须对职工累积未行使的权利给予现金补偿。当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享有的未来带薪休假权利时,企业就产生了一项支付义务,应当确认为负债,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休假”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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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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