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旨在强化测绘资质管理,规范许可流程,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
第二条 从事测绘活动单位应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测绘活动。
第三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统一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专业领域涵盖大地测量、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等。
第五条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批甲级资质,省级主管部门负责乙、丙、丁级资质的受理、审查,并提出甲级资质的初步意见。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需满足企业法人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质量保证体系、档案管理制度等要求。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应公开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和所需材料。
第八条 建立在线受理和审查机制,提高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需提交法人证明、专业人员材料、设备证明、质量保证体系等材料。
第十条 升级需提交相应专业人员、设备、质量保证体系等材料。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涉密测绘成果应符合保密管理要求,提交书面材料。
第十二条 审批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第三章 审查与决定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 公示申请单位条件,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核实后,作出准予决定,1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
第十五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统一。
第十六条 初次申请不得超过乙级,升级甲级需满2年。
第十七条 名称、地址、法人变更后30日内申请变更,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证书有效期满前60日申请延续,符合条件者延续有效期。
第十九条 领取新证书时交回原证书,遗失申请补领需登报声明。
第二十条 转制或合并单位的测绘资质计入新单位,分立不受限制。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规范统一。
第二十二条 实施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单位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本年度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三条 报告内容包括资质、法规遵守、基本信息变动、项目质量、诚信等级等。
第二十四条 开展测绘资质巡查,每年至少5%的单位被巡查,告知巡查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五条 实施信用管理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违法从事测绘活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七条 通报批评情形包括隐瞒、提供虚假材料、未公示年度报告、信用等级不合格。
第二十八条 注销手续涉及资质证书过期未延续、法人终止、许可撤销、证书吊销、专业范围不符等。
第二十九条 核减专业范围、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证书情形包括超越范围、转包、质量不合格、转让证书、失泄密等。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外资测绘资质按《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
第七章 通用标准
主体资格、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办公场所、质量管理、档案保密、测绘业绩、测绘监理等通用要求。
第八章 专业标准
各专业范围的具体要求,如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第九章 北京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详细规定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等专业的丙、丁级标准。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129/1/164499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21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20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19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08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07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06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05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05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3:03职业培训
2024-11-29 14:32:53职业培训
2024-12-11 13:52职业培训
2024-12-31 13:21职业培训
2024-12-17 20:04职业培训
2024-12-15 20:42职业培训
2025-01-03 03:41职业培训
2025-01-01 18:52职业培训
2024-12-14 03:23职业培训
2025-01-01 16:39职业培训
2024-12-23 17:06职业培训
2025-01-08 13:55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