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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的职能是什么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4-12-29 04:27:34 阅读:429

城建局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1)指导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建设规划;指导房地产业发展规划与行业管理。

(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计划;组织工程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定点、规划用地、扩初设计审查、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报建等);指导和协调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工作。

(3)执行工程建设的国标和部标,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工程建设的统一材料价格;监督和管理市政工程投资概算、工程预决算和工程造价。

(4)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理、检测、室内装饰装修、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建筑节能等行业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市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监管全市供水供气等公用事业。负责城市供水业和燃气行业的监管工作。加强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等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

(6)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

(7)主管全市建设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8)负责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引进开发、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统筹本系统的人才培训。

(9)承担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0)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资和人事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劳动就业保险、劳动标准等工作。

(11)指导住房保障、房地产管理工作。

(12)为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13)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租房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承租公租房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是通过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配租方式获得。

综上所述,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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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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