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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开具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3 13:46:48 阅读:901

对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这种情况包括销货退回、开票错误、应税服务终止以及发票无法认证等。当发票抵扣联、发票联无法认证时,且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发生销货部分退回、销售折让时,需要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若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购买方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信息表》对应的蓝字发票需经税务机关认证(除非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在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内)。若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且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蓝字发票信息,需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相应税额。若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或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在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内,购买方不需将税额列入进项税额,不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

若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被拒收,销售方应于认证期限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总结而言,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特定条件下的处理,主要是通过填写和上传《信息表》,并根据认证结果进行相应的税额调整或操作,以确保税务合规。这涉及到了发票的认证、信息表的填制、税额的转出或不转出等关键步骤,旨在确保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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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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