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与同行交流的时候发现,一位新入职会计做账有问题,其购买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时,按照票面价格3%进行抵扣进项税。这样的账务处理明显是对农产品的抵扣规定不熟悉。
一、企业购入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标准
1、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
: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的农产品,按发票上载明的税款价格扣除。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农产品,按发票上载明农产品的价格 × 9%的税率进行抵扣。例: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乙公司(小规模)纳税人除购得农产品,共支付款项103万。其中,货款100万,增值税3万。甲公司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 9%=9万元。
3、从个人手中收购的农产品。从个人手中收购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需要收购方到当地税务部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购买方可抵扣进项税为:农产品购买价× 9%税率。(注:由于自产自销农产品税率为零,所以购入农产品的含税价与不含税价格相同)
政策依据
依据一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
目前为9%
)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注: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
二、农产品增值税抵扣的操作方法
1、一般纳税人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增值税发票时,直接在税务平台认证勾选抵扣。
2、一般纳税人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的农产品专票时,进项税额抵扣时并非按照票面税额,而是计算抵扣,不是勾选认证抵扣。计算出税额后,把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申报即可。
3、与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发票相同。进入【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发票】模块功能处理后再进行勾选,如下图所示。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130/1/188824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20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9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8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7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6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6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5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14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06职业培训
2024-11-30 15:45:04职业培训
2025-01-06 02:15职业培训
2024-12-17 02:31职业培训
2025-01-02 13:39职业培训
2024-12-22 11:51职业培训
2024-12-22 04:42职业培训
2024-12-01 23:04职业培训
2024-11-28 16:50职业培训
2025-01-04 23:10职业培训
2024-12-01 14:55职业培训
2024-12-03 22:46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