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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贸易可以付外方(第三方)佣金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13:42:25 阅读:542

进口贸易中,是否可以向第三方支付佣金,这一问题涉及到外汇管理政策。根据相关文件,外管局规定出口项下可支付佣金,但进口项下不可支付。若出现支付进口佣金的情况,需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审批。汇综函[2000]4号文件明确指出,进口佣金应由出口方支付,支付进口佣金被视为不正常,应由外汇局严格审核,银行不得直接办理此业务。闽汇[2007]230号文件则指出,对外支付进口佣金目前未有明确规定,可参照汇发[2006]19号文件办理,即对于境外机构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下,或对境外个人支付等值5千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项下费用,境内机构和个人凭合同(协议)或发票办理购付汇手续。超过上述限额的,需按原规定办理。对于通过互联网等电子商务方式进行服务贸易项下对外支付的,可凭网络下载的相关合同(协议)、支付通知书,加盖印章或签字后办理购付汇手续。对于法规未明确规定审核凭证的服务贸易项下的售付汇业务,等值10万美元以下由银行审核,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汇局审核。

对于进口佣金是否属于服务贸易范畴,汇发[2006]19号文件的解释指出,虽然佣金、因公出国用汇属于服务贸易项下,但总局一直将其归入贸易从属费用进行管理,因此不属于《通知》的规定范围。从征求意见稿《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来看,服务贸易仍然未包括进口佣金,因为文件原文有提到“收账通知”。因此,是否按照相关服务贸易管理的办法规定进行佣金支付的管理及试点地区税务备案的管理,具体请咨询当地外汇局。例如,福建省外汇局明确规定按汇发[2006]19号文件有关“法规未明确规定审核凭证的服务贸易售付汇业务”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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