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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委托协议书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21:59:19 阅读:700

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明确责任界限,健全教育网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学校职责与义务

学校需教育学生树立“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思想意识,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场地与设施,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和普法教育。学校应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措施。学校不得组织或安排学生参加不宜参加的活动,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通知监护人。学校应避免对学生产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时告知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安全相关的信息。

二、家长或监护人责任

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需与学校合作共同教育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制止危及他人的行为。配合学校教育学生不玩火、不下河洗澡、不触摸电器设备、不攀爬危险物,不擅自离校,不打架斗殴。如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异体质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学校。若学生在校行为具有潜在危险性,学校已告诫、纠正,学生不听劝阻,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相应职责,承担相应责任。

三、学生责任

学生需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禁止性规定、有特异体质未汇报、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翻越阳台、私用电器、携带管制刀具、自杀自伤、擅自外出或离校、寒暑假期间在外地发生事故,或非学校组织活动发生事故,学生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其他责任

地震、雷击、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的学生伤害,学校已履行职责,行为无不当,不承担责任。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的学生伤害,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伤害或故意侵害他人,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五、安全要求

学生不准私自下河游泳或违规游泳,注意用火、用电安全,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严禁抽烟、酗酒。注意个人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贵重物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搭乘非正规车辆。不看黄色书刊、音像,不进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到非正规餐饮摊点就餐买零食,注意饮食卫生。严禁抽烟酗酒。学生不得擅自离校,有事需书面请假或电话告知并经学校批准。男生女生交往要得体,女生应有安全防范意识,遵纪守法。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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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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