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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财务核算能力的个体户(小规模厂)如何报税,如何编制财务报表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4 13:15:13 阅读:911

不具有财务核算能力的个体户,在税务机关的管理上都是实行核定征收,即根据你的经营规模和所处地段以及盈利能力核定一个定额给你,你每月只需要按照核定的定额按月缴税就行了,一般不需要财务报表,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你需要缴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国税负责),增值税城建税(地税负责),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税负责),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地税负责),个人所得税(地税负责)具体缴纳多少你需要分别到国税局和地税局找你的税收专管员具体办理核定事宜后才清楚。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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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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