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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法律风险之一:区别雇佣关系和民事合同关系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6 08:58:48 阅读:383

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一般是按照劳动时间给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是否为其提供劳动工具。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才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雇佣关系和运输合同关系存在以下区别:其一,雇佣对象应是雇主选任,并受雇主支配,具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而运输合同双方主体是平等关系;其二,雇佣关系由雇主提供劳动工具,运输合同则由合同一方自行携带运输工具;其三,雇佣关系应按劳动时间为雇员给付报酬;而运输合同是计件结算,按照运输成果给付运输费;其四,雇佣关系的标的是劳动力的劳务,运输合同的标的是劳动成果。

风险规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规定第9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本案中,如果甲、乙是雇佣关系,则甲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甲与乙签订运输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和义务,甲就不会因此受到10万元的赔偿损失。因此,能够明确为民事合同关系的,一定要以书面形式加以确定,比如加工承揽关系、运输合同关系等,而避免形成雇佣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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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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