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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章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4-12-29 05:00:13 阅读:88

小企业的外币业务主要由外币交易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组成。外币交易包括以非记账本位币计价或结算的各类交易,如商品或劳务的买入或卖出、外币资金的借入或借出等。记账本位币是指企业在主要经济环境下使用的货币,通常情况下选择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业务收入主要以人民币以外货币为主的公司可以选定其他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并需编制人民币财务报表。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除非主要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若需更改,应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所有项目的折算。即期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小企业在进行外币交易时,需要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折算时,可选择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初始确认,或采用交易当期平均汇率。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应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日,小企业应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并将汇率差异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保持不变。货币性项目指持有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收取的资产或偿付的负债,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非货币性项目则是货币性项目之外的项目,如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可以确保报表在不同货币之间的一致性和可比性,为投资者和其他使用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扩展资料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该《准则》分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10章90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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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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