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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等科目如何使用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2:58:20 阅读:823

施工企业若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皆属成本类会计科目,"工程结算"实为"工程施工"备抵科目。

在企业基本会计操作中,首先获取业主预付工程款并开具建筑业发票。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及营业税金及附加(按新营业税暂行条例,预收款需交纳营业税),贷记预收帐款及应交税费(包括应交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

其次,当发生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分包成本时,会计处理方式为: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的相应费用项,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接下来,根据施工合同,向甲方结算工程款,并由监理与甲方审核确认。此时,会计处理为:借记应收帐款,贷记"工程结算"。

然后,当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合同抵扣预付款时,会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预收帐款及按本期结算金额减去抵扣的预收帐款计算的营业税率乘以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收帐款。

当工程竣工或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完工百分比法计算收入时,会计处理方式为: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及"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若为盈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工程施工—合同毛利"(若为亏损)。

最后,工程竣工后,"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相抵消,会计处理为:借记"工程结算",贷记"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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