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考核综合奖;公司经营效益奖;年终绩效考评综合奖,降温保暖取暖费用,节日礼品自购(可以给买超市的代金券),基层干部绩效考核奖励,老员工贡献(比如设立工作2年以上无差错等条件),公司业绩分红,优秀员工奖,阳光普照奖(所有人都可以发),各种第一名(科室,车间的优秀员工奖金).....新人奖(表现突出),满出勤奖励,
这些名目均属于年终奖的名称
拓展资料
一、国家扣税标准2021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8年10月1日之后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同时,国家也发布了新的税率表。不超过1500元的,按照3%;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按照10%;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按照20%;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按照2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按照30%;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按照35%;超过80000元的部分,按照4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附加减除费用,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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