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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实务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8 12:59:07 阅读:436

所谓广宣费就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简称,二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二者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合并在一起的。

广告费,是指企业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或发放赠品等方式,激发消费者对其产品或劳务的购买欲望,以达到促销目的所支付的费用。而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媒体传播的广告性支出,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只要和企业宣传有关的费用,如果不符合广告费的标准,企业都可以放入业务宣传费中。

在税法上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是合在一起计算税前扣除的。因此,在税法上区分广告费用和业务宣传费用的主要意义是对于企业来说,广告费用一般必须取得发票,而业务宣传费用有时不一定需要发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管理规定,对于非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可按不超过销售收入的15%予以扣除。对于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税前扣除执行应注意,关联企业是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的企业。接受归集扣除的关联企业不占用本企业原扣除限额,总体扣除限额不得超出规定标准。费用发生年度超出扣除限额部分可结转下年扣除。

实务案例及所得税申报填报方面,以A公司2016年度为例,A公司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1000万元,发生广告费用140万元,同时,当年举办业宣传活动,赠送给不特定客户市价10万元的自产礼品。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礼品增值税税率为17%,广宣费税前扣除比例为15%。A公司2016年度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151.5万元。A公司需要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A1050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中填写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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