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9日取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建市办(2019)50号文件,
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扩展资料
一级临时建造师是由原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在过渡期转过来的,临时执业证书的发行目的是住建部根据当时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所做的变通处理。最为主要的一点就是临时执业证书不能转正式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
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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