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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三十三、项号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6:02:25 阅读:398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制规范中,有一项特别重要,即项号的填报。该栏目分为两行填写,以便于清晰记录。

第一行用于打印报关单中商品的序列号,它按照商品在清单中的顺序排列,便于识别和管理。

第二行则针对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需填写并打印在《登记手册》中的相应项号。对于这类货物,进出口操作必须与《登记手册》中的商品项号保持一致,以确保核销时料件或成品数量的准确性。

在特殊情况下,具体填报规则如下:

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口料件的项号和出口成品的项号需分别填写,与《登记手册》内容相符。

料件结转时,出口报关单填写转出《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进口报关单则填写转进进口料件的项号。

料件复出货物,出口报关单只需按照《登记手册》中进口料件的项号填报。

对于成品退运,退运进境报关单和复运出境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原出口成品的项号填写。

加工贸易中的料件转内销,无论是原进口料件还是补办手续的转内销成品,进口报关单应填写《登记手册》进口料件的项号。

加工贸易成品若通过《征免税证明》转为减免税进口货物,进口报关单应填入《征免税证明》中的项号,而出口报关单则填写《登记手册》原出口成品的项号,进、出口报关单的货物数量应保持一致。

以上规定确保了报关流程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是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过程中的一项关键步骤。

扩展资料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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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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