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处理时不用再收回收据的,退款给对方,应该要对方开收据才对。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视情况而定,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收回原收据。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收款方凡能够收回原已开具发票的,应将收回的原已开具的发票按作废发票处理。对于发生全额退款的,应按照原已开具发票的金额数重新开具退款发票。对于发生差额退款的,应按照实际收款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并将重新开具发票的记帐联和收回的原已开具的发票作为冲减收入的记帐依据。收款方应将已重新开具的退款发票的记帐联和原已开具发票的复印件或原已开具发票的发票号码、密码、项目内容、填开金额等书面材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经审核后在重新开具发票记帐联的背面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纳税人凭此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退款一般是不需要收回原收据的。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收据内容同应写清摘要,并标明钱物数量数目等情况。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款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要加盖财务章。正常处理退款时不用再收回收据的,退款给对方,应该要对方开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01/1/241834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40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39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38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37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37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36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27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26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26职业培训
2024-12-01 20:08:25职业培训
2024-12-10 05:43职业培训
2024-12-28 01:42职业培训
2024-12-14 12:32职业培训
2024-12-01 03:12职业培训
2024-12-12 08:37职业培训
2024-12-22 04:50职业培训
2025-01-01 21:21职业培训
2024-12-04 05:55职业培训
2024-12-23 09:00职业培训
2024-12-23 16:49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