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票丢失了的处理方法如下:
1、普通发票丢失后,应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交给客户入账;
同时,财务人员需在发票登记本中记录相关信息;
2、增值税发票丢失,需前往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报告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客户;
3、空白发票丢失,应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作废,并处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作废手续;
4、抵扣发票丢失,可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入账。
公司发票的管理制度:
1、发票保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的保管,确保发票存放在安全、干燥的环境中;
2、发票领用:领用发票时需填写领用登记簿,并由领用人和负责人签字确认;
3、发票使用:使用发票前应按规定程序审批,确保每一张发票的使用都有明确的业务背景;
4、发票作废:如发票填写错误,应当即作废,并在作废发票上注明作废原因,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5、发票报废:发票到期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报废时,应填写报废单,并由负责人审批后进行销毁;
6、发票盘点:定期对发票进行盘点,核对发票的实际数量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确保发票管理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公司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包括复印存根联并加盖公章,交给客户入账,并在发票登记本中记录相关信息;前往当地主管税务局确认丢失的增值税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客户;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丢失的空白发票,并处理发票电子号码退回或作废手续;使用专用发票抵扣联作记账凭证,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入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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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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