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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和销项要每月如何结转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0 07:29:46 阅读:406

为了实现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月末结转,会计处理应遵循以下步骤。首先,结转进项税额,操作如下: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紧接着,结转销项税额,对应操作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这样处理后,当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的贷方余额即为当月实际应缴增值税金额。如使用电脑记账,年末无需结转,但每月均需进行。若销项税额超过进项税额,结转分录应调整为: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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