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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法人私自收取幼儿费用又不交房租股东该怎样处理用于偿还外债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8 14:45:14 阅读:392

直接走诉讼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幼儿园法人不可以做担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9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民法典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法人的责任大。法人是一个机构的合法代表人,出自一般职位为总经理,董事长一般是出资最多的人,也有可能是法人,作为董事长要对所有的董事负责,所以责任最大,园长属于管理层高管,直接对公司负责。

民办幼儿园应当设立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幼儿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像聘任、解聘园长这类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因此,法定代理人并无权利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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