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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销售额中有关运费的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8 18:05:45 阅读:897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像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加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价款外像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反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三项费用不包括在内:

(1)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2)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同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费:

1、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所以说当你公司在销售货物的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运输费用应当同时计入当期销售额!!!当时值得注意的是,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像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价外费用÷1.17),再并入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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