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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哈尔滨师范大学非教育类专业的大四学生,请问今年能报考教师资格证么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4-12-29 19:20:32 阅读:284

201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已有省份陆续开始。最近有很多考生询问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需要什么条件。针对此问题,考试大教师频道小编收集整理了以下关于教师资格证考试报考条件表,希望对各位考生报名有所帮助。

NO1: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NO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NO3:学历条件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及其它专科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以上学历必须是国民教育学历,如果申请人持部队院校毕业文凭申请,须提供军人服役的转业证明;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

 

NO4: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必须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以上的证书。

  (1) 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省级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2)不对语文学科、幼教学科的申请人作其它特别要求(只要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即可)。

  (3)博士学历的申请人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免考,申请其他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不予免考。

  (4)普通话测试请与天津市语言文字测试中心联系

 

NO5:体检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NO6: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通过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和运用教育基本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教案设计能力。申请人需参加现场组织的教案设计。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仪表教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试讲重点考察申请人实现教学目的,组织教学实施,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等能力,讲解、提问、板书等技能技巧。申请人首先接受专家测评小组的面试试讲,然后回答专家提问。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上半年一般安排在4、5月份,下半年一般安排在9、10月份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通过不再安排补考

  申请流程:

  凡报名当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教师资格条件并愿意从事教师工作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并依 法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申请程序(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2.师范类专业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的由单位提供,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

4.本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

5.体格检查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6.普通话水平测试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证明+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

注:

  1.应届师范生可在其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向就读或拟任教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提出认定教师资格申请,申请时以学业成绩单代替学历证书,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在读学校提供。其余要求与往届生相同。

  2.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3. 非师范毕业生(包括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上述材料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如果符合条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相应的受理期限内 通知认定结果。

  (二)申请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依法接受委托的相关部门受理,每年春季、秋季各有一次受理资格认定时间 。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和初级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高校教师资格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地(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 省级教育部门受理

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介绍,为方便高校毕业生择业需求,拟定从明年起在高校学生毕业在读期间或离校前,完成自愿从事教师 职业的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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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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