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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质押,哪些东西可以作质押物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20:04:21 阅读:388

权利质押是一种重要的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拥有的权利凭证交给债权人保管,以凭证上的财产权利为债务提供担保。若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通过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权利凭证所得的价款来优先受偿。权利质押属于担保物权的一种。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下权利可以作为质押物: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应收账款;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出质的财产权利。这些权利质押的方式与动产质押类似,都需要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权利凭证交付给债权人。

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有许多共同之处,例如质押合同的形式、担保范围、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质权实现的方式等。

举例来说,汇票、支票和本票是基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发的支付凭证,债权人可以通过这些凭证上的金额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债券和存款单则是持有者的债权凭证,可以作为质押物。仓单和提单则是货物所有权的证明,可以用来担保债务的履行。

此外,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也可以作为质押物。这些权利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转让的,因此可以作为担保物。

最后,《物权法》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权利也可以出质,这为权利质押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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