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分落户加分项:
一、稳定就业
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积分3分
二、稳定住所
1、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积分1分
2、合法租赁住房、住单位宿舍:每连续住满1年积分0.5分
(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
1、大学专科(包含职高)积分10.5分
2、学士学位积分15分
3、硕士学位积分26分
4、博士学位积分37分
(以最高学位为准,不累计;上学期间连续社会或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积分不累计。)
四、职住区域
1、居住地从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地区:每满一年加2分,最高加6分
2、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地区:每满一年加4分,最高可加12分
五、创新创业
1、科技文化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国家级最高加分12分,市级奖项最高可加分6分
2、国家高新企业高管或核心技术人员、在创业企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3、在创业中介机构投资或就业:每满一年加1分,最高可加3分
六、纳税
1、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连续纳税,所投资企业纳税平均每年纳税20万及以上:加6分
七、年龄
不超过45岁:加20分
八、荣誉表彰
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道德模范、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法律依据: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
第五条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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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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