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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制度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6 16:43:59 阅读:87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转岗前需接受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得少于一周,内容涵盖法规与理念教育、医疗卫生事业方针政策、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医院工作制度、操作常规、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岗位职责、医学文件书写规范、心肺复苏技能、医疗卫生工作概况、现代医院管理、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等。

培训结束后,需经科室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培训不仅应包括岗前教育,还应与专业技术培训相结合,作出综合评价。培训应注重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基础,采用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途径,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外语水平。

对于临床住院医师晋升主治医师前,需在急诊科轮岗2个月。其他科室临床医师晋升正(副)主任医师前,亦需在急诊科轮岗不少于2个月。未完成急诊科轮岗者,晋升资格审查不合格。轮岗安排应由各科室上报,由医务部统一协调。原则上,按晋升职称年限依次安排,优先考虑今年申报晋升的临床医师。

为确保轮岗医师具备上岗能力,每半年将举办一次岗前培训,所有急诊轮岗医师必须参加,并通过考核方能上岗。通过规范的岗前培训与轮岗安排,可有效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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