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监理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不包括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7 01:17:13 阅读:144

监理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ADE)。

A. 检查确认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

B. 审查、批准分包商的索赔。

C. 向分包商发出变更指令。

D. 审查分包商的资质。

E. 确认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对分包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检查确认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审查分包商的资质、计量确定分包商完成的工程量。

监理人接受发包人委托,仅对发包人与第三者订立合同的履行负责监督、协调和管理,因此对分包人在现场的施工不承担协调管理义务。

然而分包工程仍属于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一部分,仍需履行监督义务,包括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分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认完成的工程量等。

监理人的职责:

监理人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05/1/336363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