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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登记不动产之后还能过户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2 22:19:56 阅读:499

不动产物权登记后,所有者可以转让不动产,并通过办理过户登记变更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说明,不动产的所有权变动,经依法登记方生效,未经登记则不生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此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明确指出,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可能无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同时,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以及登记方法由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

因此,当不动产完成登记后,所有者即可进行转让并办理过户登记,实现物权的变动。而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因其性质特殊,其所有权变动可能无需登记。而登记制度的实施,确保了不动产的变动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

综上所述,不动产物权登记后,所有者能够顺利完成不动产的转让与过户。不过,对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其所有权变动的登记要求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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