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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的制定机关有何不同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6 19:54:31 阅读:876

1、效力不同。

在我国税收法律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次效力为税收法规,最后为税收规章。即税收法律效力大于税收法规大于税收规章。

2、制定机关不同。

在我国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依法定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才能称为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狭义上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制定的。税收规章是由税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的。

3、定义不同。

税收法律从广义上来说包含法律及一切规范性的法规和规章。狭义上的法律在我国指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税收法规从广义上说等同于税法。从狭义上说指的是由国务院或地方人大制定的文件。税收规章则指的是由税收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依据具体的事务制定的文件。

扩展资料:

税收法律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最基本的原则,它是税法三大基本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普遍原则,它涵盖了政治、经济、外交、法律等几乎所有的社会层面,而不同的层面有其具体的不同内容。

3、税收效率原则。

效率原则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遵循的原则。

税收法规的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各种利益,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有利于国家积累资金的原则。

2、贯彻执行党的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于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原则。

3、贯彻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收法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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