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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3:49:24 阅读:263

物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是依据物质性质、物态形式、操作条件、环境温度和储存方式等因素,按不同火灾风险等级分类。

合理处置物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有利生产、储存和运输管理,决定着厂房、仓库、构筑物火灾危险性分类的关键要素。

物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确定于1974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至今已近50年。理解分类原则,方可适应现代项目之需求。

物品和物质的概念不同,工业建(构)筑物的功能是生产、储存、运输各类工业制品及物品。在仓库等储存类场所中,储存物的属性清晰,通常统称为物品。而在厂房等生产类场所中,可能包括中间产物和需要处理或排放的副产物,不便以“物品”相称,通常统称为物质。

物质包含物品,物质的概念更为宽泛,所谓“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其实质是其“组成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不同物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以及生产场所(厂房)和储存场所(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确定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物品(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主要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影响火灾危险性分类的关键要素包括物质的物态形式、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下限、氧化还原性能和生产工艺条件等。

具体分类如下:

1、可燃、易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类,以闪点温度作为易燃易爆性能的判定指标。甲类:闪点小于28℃的液体;乙类: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气体分为甲、乙类,以爆炸下限作为火灾危险性分类指标。甲类: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乙类: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质分为甲类(第3项),自燃点较低的物质和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自燃或爆炸的物质也属于甲类(第3项)。乙类第4项是指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这类物质燃点较低,存在燃烧或爆炸的可能。

4、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分为甲类(第4项),强氧化性物质分为甲类(第5项)和乙类(第3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分为甲类(第6项),在密闭设备内操作温度不小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生产分为甲类(第7项)。

5、助燃气体分为乙类(第5项),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浮游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雾滴分为乙类(第6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分为乙类(第6项)。

6、可燃液体分为丙类(第1项),可燃固体分为丙类(第2项)。难燃性物品分为丁类,不燃性物品分为戊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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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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