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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哪些是必填项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7 12:08:33 阅读:237

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主要是交易数量、不含税价格、不含税交易额、增值税税额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时使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规定:

1、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

2、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3、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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