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潼关肉夹馍”集体商标成敛财工具,这是否为垄断式运营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4 13:17:30 阅读:268

“潼关肉夹馍”事件不属于垄断式经营,只是利用人们的无知,进行敲诈勒索。这件事看似是肉夹馍协会占理,可当我们了解完事情真相后,会发现这个协会只是利用商家的一些弱点,强行勒索钱财。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协会注册商标时间,二是起诉店铺的理由。

根据相关网站信息,潼关肉夹馍协会成立于2016年,“潼关肉夹馍”商标注册于2014年。虽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商标采用“先申请”原则,但是该事件明显不能用普通的常识去判定。潼关肉夹馍是地区名小吃,在全国各地均有人使用,其中不乏一些几十年的老店。在法律上,该协会的行为完全可以认定成恶意抢注商标。之后又用起诉和邀请加盟的名义,对各地商家进行“勒索”,完全可以定性为刑事案件。

按照相关协会的回应,他们这样做是为了互利互惠,大家共同发展。这些年在全国各地,都有起诉的事情,只是到了河南地区才引起争议。也就是说,这个协会已经骗了很多商家,从他们手中获得了非法收益。其实仔细想想,那些商家也很无奈,一个肉夹馍的利润只有几块,自己去和别人打官司,需要浪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不如直接交两千多元的加盟费。

其实在潼关肉夹馍事件之前,河南地区就有关于商标的争议。当时是逍遥镇胡辣汤,很多商家被迫改名。现在胡辣汤事件,已经被当地政府叫停,不允许这么做。潼关肉夹馍事件,也有相关部门人员介入,对协会展开调查。相信政府最终会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法,让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处罚。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06/1/370546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