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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讲师高级讲师外语要求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2:40:33 阅读:919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对于外语能力未达标者,将不再强制要求通过外语审定。在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申报中,对于40周岁以上的申报者,职称外语成绩不再是硬性条件,而是作为专家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有以下情况可以免于职称外语考试:

达到5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

拥有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总分60%以上),申报中级资格者。

持有全国翻译专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

已出版译著,累计翻译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资格,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资格。

通过WSK、GRE、GMAT、托福等考试,或经批准在国外进修一年以上的。

转评或兼评专业技术资格,除非原职称系列有特别规定或放宽了外语要求。

初次申报初级或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2004年底前已取得国家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达到国家标准)的高级资格申报者,无需再参加考试。同样,2004年底前取得B级合格证书者,申报中级和副高级资格时也不必考试。但自2004年后取得的A级和B级合格证书,仅限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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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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