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职业培训

为什么有的工地都已经烂尾,施工队还不把塔吊撤走呢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25 23:49:56 阅读:988

因为塔吊费用很高拆迁和组装就很费钱,有的工程只是短暂的烂尾了,再就是开发商纠纷之间的有很大问题所以一般不会撤走。

目前房地产市场在震荡调整,所以烂尾楼的数量也比大家想象得更严重。据统计光西安就有大大小小的2000多座烂尾楼。这样一个山水环绕的城市,居然被戏称为烂尾楼之都。

烂尾楼主要是那些房地产项目开始建设以后,在中途因为各种原因被迫停止而未能完成的房地产项目。

做了20多年建筑工程的包工头告诉我,这些项目之所以会烂尾,主要是以下四点原因:

第一、由于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被迫停工。例如,上海有一批烂尾楼是在1997年东南亚金融风暴发生的时候造成的。

第二、局部地区房地产过热,经过宏观调控、信贷收缩,导致工程后续资金跟不上,不得不停工。例如1993年海南和北海等地出现了房地产过热的情况,因为很多的盲目投资、炒地皮、炒项目导致房地产投资额增长率远高于销售额的增长率,造成了大量的烂尾楼。

第三、施工质量低劣、工程违建,导致紧急叫停,被迫停工。例如某市一烂尾楼,地处城市中心,建了8年多,始终无法竣工,由于有严重质量问题,最后只能爆破拆除。

第四、市场定位不准,销售前景黯淡,迫使投资者停工求变。例:某市中心地区烂尾楼,十年内盖了又停,停了又盖,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当时在投资决策的时候对产品定位和市场风险认识不足导致的。

那么有的工地烂尾之后,为什么施工队不把塔吊撤走呢?塔吊可以说是工地的标志性机械,全名为塔式起重机,主要是用来运送各种建筑材料:混凝土、钢筋、钢管、木头等,主要用于垂直运输。

塔吊一般都价值不菲,一般在50万以上。

做了20多年建筑工程的包工头告诉我,主要是因为下面这五个原因:第一、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长期项目,经常会遇到问题停工,大部分是临时性停工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虽然已经停工了,但是根据双方的合同规定,塔吊只要多留一天,就会收到一天的费用。

一般临时性停工,短则2、3个月,多则半年也就复工了,作为施工方,既然能收到塔吊费用,当然没有必要撤走塔吊。当复工的时候,也可以快速进入工作状态。

第二、塔吊是向开发商索赔的重要筹码部分烂尾楼,是因为资金链断裂,大部分以后也不会进行开发了,那么巨额的工程款可能要打水漂了。

但是只要你将塔吊等机械设备不撤离现场,这些设备就是证明你和开发商有着开发关系重要证明,以后上了法庭以后,也是索赔的一项重要证据。

所以大部分施工方在欠款没有要回来之前,是不会轻易撤离塔吊的。

第三、防止其他施工公司进场。如果工地上面还有公司的塔吊,至少证明了这个工地是有施工公司负责的,所以哪怕别的施工公司进场,也难以处理现场的机械设备。

第四、如果换了开发商,可以挽回部分损失。如果开发商破产或者找不到人了,施工单位可谓损失巨大,所以一般都会等新开发商来接这个烂尾楼的盘。

一旦有新开发商接盘,那么项目就会重新恢复建设,这样你就能索赔你之前的所有费用,虽然和全额款有出入,但是也是一笔不小的款项。如果没有塔吊在,那么新开发商接手,你就没有谈判的筹码了。

第五、拆除塔吊费用高昂,安装拆除安装手续复杂。根据城市价格稍有差异,每台塔吊进场的价格在25000元/台,如果要退场,价格也在25000元/元左右。你想想你塔吊经常不仅没有赚钱,还要亏这么多钱,你会愿意拆除塔吊吗?

而且塔吊无论是安装还是拆除,都牵扯到很多安全问题,所以都需要向相关部门办理大量手续,最后由资质齐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以并不是想拆就能拆,想装就能装的。

如果塔吊长期没有人进行维护,任凭其在工地经受风吹雨打,可能会出现连接件生锈、焊缝处开裂、制动器失灵、钢丝绳损坏等各种故障,从而形成安全隐患。

我们知道施工单位的难处,但是也希望施工单位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别忘记你有这么一个大的机械设备还需要你经常来检查一下,防止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因为一旦发生事故,那么第一责任人也是你自己。

不管是开发商还是施工单位,都不想自己建设的项目烂尾,大部分项目停工都是遇到了资金问题,如果拿不到施工款,施工单位也不会轻易把塔吊撤离,因为这样钱就更要不回来了,所以双方都有自己的算盘。

但是作为普通老百姓,咱们还是希望两方能够妥善解决这种事件,毕竟一个塔吊长期屹立于工地上,肯定会有一些安全隐患的。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07/1/424717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猜你喜欢
猜你喜欢
  • 最新动态
  • 热点阅读
  • 猜你喜欢
热门标签

网站首页 ·

本站转载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来源网站所有,原创内容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内容转载、商业用途等均须联系原作者并注明来源。

鲁ICP备2024081150号-3 相关侵权、举报、投诉及建议等,请发E-mail:admin@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