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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户籍学生高考在外省借考的条件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1:23:36 阅读:370

教育部已经发布了《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其中,备受在外务工人员所关注的考生异地借考办法规定:情况特殊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可跨省异地“借考”。

具体到河南省,在省内异地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即可在就读地进行“借考”报名。

规定

试卷相同、两地同意,方可异地报考

非应届在校生不得参加高考,一经发现来年将失去高考资格;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

新出台的高招工作规定中,除了上述主要内容较往年变化不大外,今年,教育部特别要求各级招生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办、有关高校、中学应分别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信息、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

此外,备受在外务工人员所关注的子女异地报考问题,规定中给出解决办法:因公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的人员或其随身子女,确需在其工作或学习地借考的,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由考生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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