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扣预缴方法是一种“预先”计算扣缴税款的方法,根据个人全年取得的总综合所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目金额,计算其应纳税款。对日常多预缴的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申报、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将及时、足额退还。
2.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1)累计预扣法:扣缴义务人在1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2)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一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2)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
(3)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本文地址: http://www.goggeous.com/20241208/1/453912
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版权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5-01-08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4:14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4:08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4:05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4:04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3:56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3:54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3:53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3:52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3:43职业培训
2024-12-08 21:53:43职业培训
2024-12-05 21:15职业培训
2024-12-16 21:39职业培训
2025-01-01 14:07职业培训
2024-12-14 01:28职业培训
2025-01-01 22:20职业培训
2024-12-29 22:32职业培训
2024-12-06 10:23职业培训
2024-11-30 17:36职业培训
2025-01-05 05:34职业培训
2024-11-27 07:49职业培训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