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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调动要办哪些手续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06:52:51 阅读:747

一、本区教育系统内调动

1. 教师若申请调动,需向原单位提交申请并填写《XX区教职工调动申请表》,获得批准后,可联系或应聘新单位。每位申请人仅限一个接收单位。

2. 与接收单位达成共识后,由该单位在《调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若找不到接收单位,应向原单位申请撤销申请,并办理续聘手续。

3. 《调动申请表》连同调出、调入单位意见,提交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4. 调动审批和手续办理时间安排:6月15日起,申请人领取《调动申请表》,7月5日前提交至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8月10至30日办理调动手续。

5. 手续办理流程:被批准调动者先至教育局人事科开具《XX区教育局调令》;凭调令至原单位负责人处开具《宁波市教育系统介绍信》与《供给介绍信》;至教育局人事科交换教育局开具的《干部介绍信》与《XX区教育局供给介绍信》;最后至新接收单位负责人处报到。

二、调往区外或本区外系统的调动

1. 提出书面调动申请,经原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教育局人事科审批。

2. 人事科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调动申请。

3. 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人事科开具《干部商调函》。

4. 与意向接收单位商调成功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与本区教育系统内调动流程相同)。

三、外区、区内外系统调入

1. 向XX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书面调动申请,人事科安排业务能力测试与面试。

2. 人事科将调入人员名单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汇报测试与面试情况。

3. 经局长办公会议同意后,由人事科向XX区人事局提出调入申请、引进录用意向。

4. 经XX区人事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5. 外区、区内外系统调入手续流程包括:由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开具第一份同意调入的《干部商调函》;要求调入申请人办理调动手续,调转个人干部档案;将档案转递至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经档案审核同意后,开具第二份同意调入的《干部商调函》;申请人办理调动手续,正式调转个人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关系;至XX区教育局人事科或区人事局调换新《干部介绍信》与《供给介绍信》,最后至本区落实单位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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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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