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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财政局机构职能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08 01:45:54 阅读:433

长治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一、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和宏观经济政策,制定全县的财政发展战略和政策,参与制定宏观经济调控策略,提出运用财政政策进行宏观平衡的建议,并管理县对乡镇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确保国家财政、国有资本金管理、财务和会计法规的实施,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财政体系的规范运行。

三、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管理县级预算及预算外资金,以及政府性基金,向人大报告财政状况,并进行相关资金的管理。

四、根据预算安排,制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确保财政收入的有效分配和管理。

五、执行国家采购政策,管理公共支出,监管外汇使用,并制定统一的开支和支出标准,监督执行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的财务规则。

六、制定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清产核资和资本权属管理,负责国有资本的统计与分析,指导财产评估工作。

七、负责工业、农业等经济发展支出和财政拨款的监督,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财政支持,同时监督企业财务规范的执行。

八、制定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社保资金使用,并管理相关支出。

九、管理国内债务和政府外债,监督相关方针、政策的执行,以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管。

十、指导全县会计工作,确保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各类单位的会计行为,监管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一、监督财税政策的实施,发现并提出改进财政管理的建议,维护财政政策的正确执行。

十二、负责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提供财政信息和进行财政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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