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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枣庄市区的,在一家卖电脑的私企里工作了快6年了, 单位一直未与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保险, 请问合法吗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2 01:09:43 阅读:837

当然不合法了。

枣庄还真不好说,就那么大的地方,谁不认识谁,不好用法律手段或者通过政府解决的,找找人,送送礼什么事还不办了。

但是按照劳动法来讲,用人单位用人不给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有工资单的话,你可以上劳动仲裁告他,可以补给你社保,双倍的工资。当然你就不可能继续在那干了。

劳动法:

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按每人处以二百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依法补缴;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的其他权益受到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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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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