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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行驶速度规定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1 16:47:25 阅读:689

一、叉车行驶速度规定

1. 在厂区主干道上,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2. 在支干道上,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 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及生产车间道路上,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 在室内,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5. 在搬运货物时,叉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6. 在十字路口、车间门进出口、库房门口、急转弯等路段,叉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二、叉车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1. 叉车作业时,1.5米范围内不得有人靠近。

2. 叉车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

3. 在厂房、仓库、窄路等处倒车时,应有专人站在驾驶员侧后方进行指挥。

4. 叉车上的任何部位都禁止站人或有其他人员搭乘。

5. 叉车作业时不得超载,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得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

叉车是一种用于装卸、堆垛和短距离运输成件托盘货物的轮式搬运车辆,其技术参数如额定起重量、载荷中心距、门架倾角等用于表明其结构特征和工作性能。叉车通常分为内燃叉车和电动叉车等类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 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 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 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 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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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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