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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个人交纳失业保险费用是多少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4 18:06:44 阅读:642

不论那个城市,失业保险都不能个人办理。

  单位为职工办理的失业保险,职工本人是农村户口,不用自己交费;若是城镇户口,得交社保缴费基数的1%。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条件。————参照武汉的政策: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那些条件?

  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3个条件: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如何认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如何计算?

  答:按照《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失业后发给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1年后再次失业的,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发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为230元/月,失业人员医疗补助金确定为20元/月。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按月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金申领有那些规定?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和本人照片;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求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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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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