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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大队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9 17:22:01 阅读:908

消防大队资料如下:

负责一个县(区)级辖区的公共消防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设立的专门消防机构。经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消防机构已由公安部和武装警察部队共同领导改由应急管理部领导,其上级机关为市级消防支队,消防支队的上级机关为省级消防总队,省级消防总队归省应急管理厅管理。消防机构是省直机关,实行垂直管理。

大队主要负责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防火监督、开业前消防检查、消防知识普及、消防业务培训和对所属中队的管理等业务;所属消防中队主要担负着辖区内的灭火救援、社会救助等任务。

消防大队职责

消防大队在上级消防支队的领导下,负责本地方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负责本地区的消防监督、执勤灭火和部队的管理教育工作。

2、掌握本地消防工作动态,适时向政府报告工作,负责制定消防建设规划,不断改善公共消防设施条件。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4、按照审核开展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工作,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中执行防火规范的情况,并参加竣工验收。

5、组织重大和一般火灾原因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负责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

6、指导企业专职消防队、民办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建设。

7、掌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情况,指导中队制定灭火预案,并适时进行演练,随时做好战斗准备,组织火灾扑救。

8、指导进行消防战术、技术和军事体育训练,开展消防战术、技术研究,提高部队的灭火战斗能力。

9、加强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条例、条令和各项规章制度,培养部队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战斗作风,做好安全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10、负责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高度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11、搞好后勤建设,提高后勤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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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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