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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例“电梯加装”诉讼案,一层败诉,那买一层的人有多吃亏

作者:职业培训 时间: 2025-01-15 12:43:02 阅读:339

成都第一例“电梯加锁”案件:电梯加锁被阻断,四五六楼一楼状告,法院判决“不可阻断”

相邻纠纷案件

几个月的停工,成都市温江区白马庙街2号小区的电梯又重新启动。如果进展顺利,很快就可以完成投产。在电梯进门的时候,再也不用爬楼了,轮椅都可以直接坐进屋子。李大娘住在四楼,对这一天盼望已久,“我们七八十岁了,这电梯是刚需,等不了。”

实际上,这台电梯早该投入使用了,但是在一楼的住户施工时却反悔并阻挠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她和居住在5、6层的居民不得不提起诉讼,要求一楼的居民出庭。判决结果表明,李大娘等高层住户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电梯加装行为合法有效,高层住户应配合。又重新开工,也就是在法院最终裁决后。

据报道,这是成都地区第一起因电梯加装引发的相邻纠纷案件。四月四日,记者找到此案的部分原被告,还原了此案背后双方的争议焦点。

电梯加装施工受阻

高层住户状告1楼住户。建于2004年左右的白马庙街2号小区,共有两幢居民楼,楼高6层,上下两层为楼梯。"我们这一单元住了不少老人,由于没有电梯,一般上下楼都很不便。"居住在2单元4楼的李大娘介绍,在了解到老院落加装电梯的政策后,特别想要加装电梯。

李大娘介绍说,2单元共有12户业主,在前期的征求意见阶段,都同意加装电梯。在2019年11月,关于电梯加装的意见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据悉,此后业主还共同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加装电梯的一切事宜。

2020年4月24日,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图纸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主体结构安全鉴定等一系列程序,向建筑公司正式发出既有住宅自装电梯告知书。

2020年5月6日,电梯公司开始施工。但是工程建设很快就停止了下来。二楼的两个人突然改变了主意。李姨妈说,“本来已经签了字,结果施工时反悔不同意,阻止了施工,不让装。”

工程建设受阻,电梯安装难,安装合同面临违约。由于沟通无果,李大娘与住在5、6层的其他3户人家一起提起诉讼,将一楼的住户告上了法庭。请求1楼住户停止阻挠电梯安装施工,配合电梯安装合同继续履行。

电梯加装行为合法有效

一楼住户应与其合作。该诉讼已由成都温江区人民法院受理,并于2020年9月开庭。为什么要停止建设?身为被告的1楼两户住户在庭审中均表示,对电梯增设的相关程序不知情,最初的同意签字并非本人所签,同时电梯安装存在着采光、出行方便和安全、消防疏散等无法预见的隐患。而且原告也没有和他们协商过,所以在没有达成协议之前不能同意安装。

然而,对1楼住户的上述说法,法院在调查中发现,当初在征求业主意见时,其本人对此是知情的,而且在电梯增设过程中相关业主协议及电梯加装方案公示期间,均未提出异议,“不知情”的说法也不能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所涉房屋加装电梯的事项,已获得专有部分占房屋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和业主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加装电梯的事项也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即使一楼两被告除外,也达到了两个“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

此外,相关的升降机加装流程也按照要求进行,并符合规定。所以,原告的电梯加装行为合法有效,被告不应阻碍原告的电梯加装。而且对被告所说的安装电梯可能存在的隐患,法院表示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最后,法院裁决,1楼住户应停止阻碍和阻碍电梯安装施工。法庭同时裁定,原、被告系邻里关系,应本着生产有利、生活方便、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营造和睦相处、和睦相处的生活环境。初审之后,被告不同意上诉。2023年1月,成都中院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没有作出错误判决。撤销上诉,维持原判决

有老人上楼摔伤不治离世

"我们七八十岁了,电梯很方便"四月四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白马庙街二区。目前,小区电梯已经恢复正常施工,钢架安装已经完成,相应楼层的进出平台也已经安装完毕。

「现在由于大门口的道路正在改造,吊车进不来,所以有些设备还没安好,应该能再装一个月。」其中一位4层的业主李姨妈介绍,“到时候电梯进了户,就不用爬楼了,轮椅都可以直接坐进屋子。”

关于电梯的安装,李大娘说:“我们已经七八十岁了,这台电梯是刚需,不能等待。”最初入住小区的时候,身体还算硬朗,爬楼不成问题,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素质下降,上下楼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再也爬不上去了,拿东西上楼是一种艰苦的工作。

李姨妈说,前不久小区发生了一场惨剧。邻居单位的一位老人出院后不久,就在上楼的过程中摔了下来,最终无法治愈。要是有电梯的话,这种事就不会发生了。李姨妈说:“我们这个单位在安装的时候,他们单位也在计划中,结果我们一到施工就遇到阻碍,他们单位一看情况也停了下来。”

李姨妈说,高层的困难也许是低层的居民不能理解的,“小区里别的利益我都可以不要,但是电梯一定要有,这本也是国家解决我们高层老人上下楼问题的好政策。

能理解高层住户的需求

也不应忽视低层家庭的利益。「他们年纪大,楼层高,需要装电梯,这一观点我们可以理解,也不是完全无法支持,但低层居民的利益是否应该被忽视?」对电梯的安装,被告之一,住一层的周先生说。

两年前,周先生一家住进了这个小区。它的介绍,之所以选择1楼的房子,只是因为小区没有电梯,不想爬楼梯。与此同时,再交易的时候,也会比高楼大厦更值钱。"没有电梯的房子,低层的房价肯定会高一些。如今装上电梯,高层升值,低层自然会有影响。」

此外,周先生还说,电梯安装后会产生噪音、采光等问题,都是应该面对的。"邻居关系的确很重要,当人们都在变老时,我们可以支持你们安装电梯,但你们是否也应该考虑我们的这些问题?"他说:“比如电梯安装后的补助,是否也可以考虑将楼层降下来?”

他同时表示,虽然政策规定仅需建筑面积及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即可,但这一额外利益的三分之一可否不予考虑?而且对于之前阻拦施工,其表示,核心问题是高层住户容易忽视低层住户的利益,同时有些程序问题没有和低层住户沟通清楚,“具体怎么施工,今后万一发生事情责任谁来承担等问题都没有说清楚,就开始动起来。”

邻居之间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

不要用过度的方法对抗。据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小军介绍,根据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申请增设电梯必须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建筑物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并经参加表决的业主占建筑物总面积的四分之三以上,且获得参加表决的业主的同意。

这一过程中,楼层业主之间产生分歧是很正常的。在个别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的情况下,应本着睦邻友好的原则相互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矛盾激化。

对于高层业主而言,电梯安装可以为其生活带来方便,但高层业主也应充分考虑到施工可能对底层住户造成的影响,以及电梯安装后可能出现的通风、采光、隐私、噪音、建筑物价值受损等情况,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给予底层业主相应的补偿或赔偿。

如双方在赔偿或补偿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或居民委员会等介入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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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天狐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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