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号“吉林户政”于2020年8月25日发布的消息,吉林省公安厅会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人社厅等部门出台《吉林省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限制,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房居住)即可申请落户。 这对于很多非吉林户籍人群来说,是个非常好的消息。
在落户限制方面,新政主要全面取消以下限制:
1、全面取消城市租房落户对缴纳社保年限的限制,非户籍人口只要在居住地城区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就可以申请落户;
2、取消投亲落户限制条件,配偶、子女、父母互相投靠落户城镇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投亲落户;
3、全面取消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国民教育同等学历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落户限制,上述人员在我省落户的,不受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条件限制,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工作地、居住地、直系亲属(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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